(原标题: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受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科力”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而出具。
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18日下午 14:00在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 29号)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朱学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其所代表股份情况如下: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共 11人,代表股份 34,906,164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39.69%。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共 57人,代表股份76,65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0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为: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股份数为 34,967,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股份数为 3,7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 11,800股。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股份数为 34,967,0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股份数为 4,400股,弃权票股份数为 11,400股。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