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
关于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24年 9月 14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德昌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与深圳市智达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2024年 9月 18日,公司分别与深圳德昌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达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厂房租赁事项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德昌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一社区长兴科技园第 19栋第一.四.五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9186556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黄晓莹 2、深圳市智达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 6-6号 4#厂房 6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Y96B23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 8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桑向前
三、《厂房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深圳德昌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达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承租单元及面积:劲嘉产业园 4号厂房第 3、4层,单层出租面积 8,107平方米,两层共 16,214平方米;劲嘉产业园 4号厂房第 1层、2层、5层和 6层,单层出租面积 8,107平方米,四层共 32,428平方米 租赁用途:厂房、办公、仓储等 租赁期限:自 2024年 9月 20日至 2029年 9月 19日 每月含税租金额:前三年每月含税租金分别为 502,634元和 875,556元;第四年每月含税租金分别为 527,766元和 920,955元;第五年每月含税租金分别为 554,518元和 966,354元 履约保证金:1,005,268元和 1,751,112元
四、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主营业务稳健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的厂房对外出租,能够有效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与经济效益,为公司提供更为充裕的资金支持,合同的履行预计对本年度以及未来会计年度的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