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现金红利 0.2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4/9/24 除权(息)日:2024/9/25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9/25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9日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4,504,4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567,736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12,936,678股,合计派发现金约 22,587,335.60元。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2,936,678×0.2)÷114,504,414≈0.1973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73)元/股
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为公司股东无锡日联实业有限公司、苏州金沙江联合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共创日联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扣税说明: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税负为 10%,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元。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元。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