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资本运营部(法人治理部)是委员会日常事务统筹协调部门,人力资源部是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委员会行使研究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工资总额预算及调整方案,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职权。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超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召开会议后,应当形成会议记录和委员会决议等会议文件。参加会议的委员、列席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均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