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司对 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1)假设国内外政治稳定、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4年 12月实施完毕。(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246,423,916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 2,400.00万股。(5)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4,400.00万元。(6)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548.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15.11万元。假设 2024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①较 2023年度持平;②较 2023年度同比增长20%;③较 2023年度同比减少 20%。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 项目 | 2023年 12月 31 日/2023年度 | 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 2024年 12月 31日/2024年度 | | --- | --- | --- | --- | | 总股本(万股) | 24,642.39 | 24,642.39 | 27,042.39 |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24,400.00 | 24,400.00 | 24,400.00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 2,400.00 | 2,400.00 | 2,400.00 | |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 2024年 12月 | 2024年 12月 | 2024年 12月 |
假设情形一:2024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持平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548.57 | 8,548.57 | 8,548.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915.11 | 7,915.11 | 7,915.1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35 | 0.3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5 | 0.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2 | 0.3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2 | 0.32 |
假设情形二:2024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增长 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548.57 | 10,258.29 | 10,258.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915.11 | 9,498.13 | 9,498.1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42 | 0.4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42 | 0.4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9 | 0.3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9 | 0.39 |
假设情形三:2024年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同比减少 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548.57 | 6,838.86 | 6,838.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7,915.11 | 6,332.09 | 6,332.0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28 | 0.2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28 | 0.2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6 | 0.2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6 | 0.26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需逐步释放。虽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是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其中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建设项目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需求、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做出的重要布局。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将助力公司布局相关领域,提升产品研发设计效率,加速高端 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产品国产化突破。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包括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