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专项核查报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5号公告—《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要求,歌尔股份编制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核查并认为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则》的相关规定。歌尔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4年9月13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歌尔股份股票于200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现主板)上市,符合《分拆规则》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歌尔股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32亿元、16.27亿元和8.60亿元,符合《分拆规则》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为 58.66亿元,不低于6亿元,符合《分拆规则》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符合《分拆规则》规定。歌尔股份不存在《分拆规则》第四条规定的不得分拆情形。歌尔微主要业务或资产不属于歌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主要业务或资产。歌尔股份分拆所属子公司歌尔微不存在《分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的情形。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则》第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