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沈阳机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相关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相关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51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申请承认和执行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之一 3. 申请执行金额:13,073,480.53美元,暂计人民币 93,258,366.01元(以 2024年 7月 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7.1334计算)和自 2022年 8 月 2日起至执行终结前所适用的逾期利息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判决申请书》。Kearney Machinery& Supply, Inc. 因与公司原子公司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合同、业务纠纷发生诉讼,其以人格混同理由起诉公司,现请求承认和执行美利坚合众国阿拉巴马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南部分庭作出的案号为2:19-cv-1828-ACA号案项下的《最终命令及缺席判决》。

公司于 2017年 10月 26日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沈阳市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将所持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已于 2017年生效且已完成交割。基于前述约定,如公司因与原进出口美国子公司的本次诉讼产生任何损失,公司有权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目前公司仅收到法院送达的《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判决 申请书》,但法院是否会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尚不确定。相关 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暂具有不确定性。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沈阳机床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