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相关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51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申请承认和执行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之一 3. 申请执行金额:13,073,480.53美元,暂计人民币 93,258,366.01元(以 2024年 7月 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7.1334计算)和自 2022年 8 月 2日起至执行终结前所适用的逾期利息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判决申请书》。Kearney Machinery& Supply, Inc. 因与公司原子公司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合同、业务纠纷发生诉讼,其以人格混同理由起诉公司,现请求承认和执行美利坚合众国阿拉巴马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南部分庭作出的案号为2:19-cv-1828-ACA号案项下的《最终命令及缺席判决》。
公司于 2017年 10月 26日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沈阳市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将所持沈阳机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已于 2017年生效且已完成交割。基于前述约定,如公司因与原进出口美国子公司的本次诉讼产生任何损失,公司有权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名: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目前公司仅收到法院送达的《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判决 申请书》,但法院是否会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尚不确定。相关 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暂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