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14:00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大厦A座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077,9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405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