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一定标准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议议题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