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修订稿))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规范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规则包括总则、董事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董事会其他工作程序、董事会决议的贯彻实施、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董事享有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拥有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特定情况下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并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董事会决议需有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才能通过。董事会决议形成后,由相关机构贯彻落实,并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每次召开董事会,由董事长、总裁或董事会秘书就以往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的保存及信息披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