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捐赠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公司办公会负责监督,运营发展管理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预算及账务处理,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资金支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调查违规违纪问题。各子公司需制定本单位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编制对外捐赠方案,上报对外捐赠年度预算方案。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合法合规、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实行预算管理,捐赠审批权限根据金额不同分为三个级别。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违规追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