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主要安排 为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原则上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22]29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计划。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