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萧志雄))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董事会提名萧志雄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