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召开的“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024年 8月 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同意于 2024年 9月 11日召开“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 8月 24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国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11日上午 10:00在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15号国泰大厦 2号楼 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主持。
出席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及持有人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9,042,960张,代表本期公司未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 904,296,000.00元,占公司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的 22.68%。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 9,042,96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100%;反对票 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弃权票 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