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精工科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及《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但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已就本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但仍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