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持有人条件,符合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孙国君先生、李爱军先生、金力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