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58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60,072,222×0.2)÷1,391,045,207≈0.1955元。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不送转股份,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11.78-0.1955)/(1+0)≈11.584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