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获得了其内部有权机构的有效批准,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补充核查期间,发行人共召开 1次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2次监事会会议。2024年 5月 17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2024年 4月 25日和 5月 5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2024年 4月 26日和 5月 6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经核查,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