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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饲料: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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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至 5% 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景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景商鑫誉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商投资”)持有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4,99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9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763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3、景商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景商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景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4,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 5.07631%),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024年 8月 2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景商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836,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80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55637%)。

景商投资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景商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景商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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