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由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41,401.9506万股的 1.9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713.16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89.15%;预留 86.8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0.86%。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68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3.89元/份。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各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1/3、1/3、1/3。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九、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十、大博医疗承诺: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十三、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