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011号新奥广场聚数厅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史玉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69人,代表股份318,085,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06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