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黑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后续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当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没有公司董事,不存在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尚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