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金宏气体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2024年 8月 5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按照不低于 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0%,不超过 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截至 2024年 8月 20日,公司总股本 487,652,69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044,249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1,941,266.45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4.9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应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在实施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为 487,652,692股,扣除上述回购专用账户内 8,044,249股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479,608,443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6.34-0.15)÷(1+0)=16.19元/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479,608,443×0.15)÷487,652,692≈0.1475元/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6.34-0.1475)÷(1+0)=16.1925 元/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16.19-16.1925∣÷16.19≈0.015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16.19-16.1925∣÷16.19≈0.0154%。因此,公司回购股份对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较小,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每股获得的现金分红数额不变。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金宏气体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