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4年9月))
天赐材料(002709)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捐赠原则包括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实守信。捐赠类型包括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捐赠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每一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具体规定如下:1、单笔捐赠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2、单笔捐赠金额超过 100万元且不超过 500万元(含),或者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10%(含)(按金额孰低执行),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3、单笔捐赠金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金额,超过 500万或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 10%(含)(按金额孰低执行),及达到前述金额之后的每笔捐赠,由董事会审议批准;4、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股东大会批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