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会议于2024年9月6日召开,德恒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并公布会议通知,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8,786,351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德恒律师认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