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垦农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4:30在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6,363,7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95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7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0,431,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11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