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泰律意字(东材科技)第5号2024年9月6日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做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24年8月22日刊登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4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唐安斌先生主持。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4人,代表股份346,541,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88,849,562股的38.9876%。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44,589,3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66%。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44,503,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1,682,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