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7日至 2024年 9月 5日期间,以公司内部 OA办公系统公告的形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信息。
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