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峰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进行股份回购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原因系公司股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10元/股,提议人认为当前股价无法真实反映公司投资价值。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提议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提议具有可行性,将尽快研究并制定回购方案。上述股份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