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岛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时间:2024年 9月 20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20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 1959号办公室
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 截止 2024年 9月 10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00-14:00)。 2.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 宣读会议须知。 5. 推举 2名股东代表和 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6. 审议和投票表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股东发言。 8. 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9. 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10.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1.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3.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1. 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 2.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3.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4.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5.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6.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7.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个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投票方式。 8. 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后的经营范围包括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等,并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进行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