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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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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2.48元/股回购注销 1,028名因个人业绩原因未达到解锁条件的合计 1,724.4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2.48元/股回购注销 37名因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 488.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 2.58元/股)回购注销 5名因退休、组织调转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 71.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同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2,284.16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18%,回购资金总额为 5,671.8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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