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被母公司吸收合并及业务承继的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自 2024年 9月 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原东方投行与公司签署的协议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原东方投行依法/依约应为公司提供的服务由东方证券继续提供。东方证券吸收合并东方投行并承继公司业务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