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上述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