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者随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