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3,31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9.8911%,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 5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9月 6日(星期五)。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总计 5名,分别是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深圳市创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剩余限售股数量(股)|备注| | ---|---|---|---|---|---|---| | 1|共青城百富源睿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3,477,600|3,477,600|2.5832|0|-| | 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85,000|2,785,000|2.0688|0|注| | 3|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55,000|2,655,000|1.9722|0|注| | 4|盐城诚睿致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1,500,000|1,500,000|1.1142|0|-| | 5|深圳市创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8,000|2,898,000|2.1527|0|-| | 合计|合计|13,315,600|13,315,600|9.8911|0|-|
注:1、陈伟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5万股;陈浩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5万股;邓双林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5万股;陈敏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5万股;肖如意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12万股;张建波通过永宏投资、志成投资持有公司 10万股;林永民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12万股;冯贤政通过志成投资持有公司 5万股;李世清通过志成投资持有公司 3万股;刘贵通过志成投资持有公司 4万股。上述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嘉威志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份额。相关股东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2、陈星通过永宏投资持有公司 27万股;邓艳群通过志成投资持有公司 97万股。上述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前述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占比(%)|股份数量(增+/减-)(股)|股份数量(股)|占比(%)|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00,966,320|75|-13,315,600|87,650,720|65.1089| |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100,966,320|75|-13,315,600|87,650,720|65.1089|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0|0|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655,440|25|13,315,600|46,971,040|34.8911| | 三、总股本|134,621,760|100|0|134,621,7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