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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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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4-083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 9月 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298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00元/股

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于 2024年 9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年 9月 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9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0元/股。

首次授予日:2024年 9月 4日。 首次授予数量:3,298万股。 首次授予人数:102人。 首次授予价格:1.00元/股。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4%。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董事长张鹏授予74.00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2.24%,占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股本总额的比例0.03%; 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李景东授予55.00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1.67%,占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股本总额的比例0.02%; 副总经理张立新、马晓勇、姜振生分别授予55.00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1.67%,占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股本总额的比例0.02%;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王宝杰授予52.00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1.58%,占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股本总额的比例0.02%;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合计 96人)授予2,952.00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89.51%,占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股本总额的比例1.04%。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3,298.00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100.00%,占公司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股本总额的比例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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