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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 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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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高管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剑刚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 2024年 8月 30日披露了增持进展,截至 2024年 8月 30 日,李剑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1,2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6,961,441.50元,占拟增持金额的 84.81%,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剑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8,352,116.50元,占拟增持金额的 91.76%,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李剑刚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李剑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25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剑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6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李剑刚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2,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主体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剑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18,352,116.50元,占拟增持金额的 91.76%,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增持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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