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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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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4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万股的 0.3074%。其中,首次授予 7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万股的 0.3074%,占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总额的 100.00%。本计划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48.2183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犇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 188号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4人。

(三)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 ---|---|---|---| | 资产总额|457,634.65|354,140.12|324,540.32| | 净资产|218,537.94|198,867.35|185,676.22| |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 营业收入|231,698.37|188,075.45|171,006.0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23.75|16,191.13|16,912.5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596.43|7,258.31|8,059.91| |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1|0.65|0.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1|0.65|0.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1.13|0.36|0.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9|8.44|10.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3|4.08|5.51|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资本市场的波动,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7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万股的 0.3074%。其中,首次授予 7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5,048.2183万股的 0.3074%,占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总额的 100.00%。本激励计划无预留权益。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认定的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按照上述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32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2,724人(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的 1.17%,包括: 1、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天。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 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 32人,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职务|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约占本计划 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约占本计划 公告时公司 总股本的比 例(%)| | ---|---|---|---|---| | 二、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技术骨干(32人)|二、公司及子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技术骨干(32人)|77|100.0000|0.3074| | 合计|合计|77|100.0000|0.3074|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7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1.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为 11.79元/股。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15.58元/股,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75.67%;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15.61元/股,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75.53%;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16.93元/股,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6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69.64%;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18.99元/股,本次授予价格占前 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62.09%。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其他限售规定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3、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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