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及技术人员,均已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