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姜明先生与鞠文静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姜明先生拟在离婚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24,791,332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分割至鞠文静女士名下;拟在离婚协议签署后两个月内将其所持岱美投资 10% 股权(折合成间接持有的公司 93,169,339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分割至鞠文静女士名下。姜明先生拟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的两年内,将其名下直接持有的公司 24,791,332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转至以鞠文静女士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其子(目前未成年)为第二顺位受益人的家族信托名下。姜明先生拟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的三年内,将其名下直接持有的公司 52,860,863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转至以其三名子女(目前未成年)为受益人的家族信托名下。姜明先生和鞠文静女士后续将各自持有的岱美投资 10% 股权(合计折合成间接持有的公司 186,338,678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8%)附条件分阶段赠与其子(目前未成年)。若前述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姜明先生预计直接持有公司 49,582,664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间接持有公司 92,284,23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鞠文静女士预计直接持有公司 24,791,332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其作为受益人的家族信托预计持有公司 24,791,332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子女作为受益人的家族信托预计直接持有公司 52,860,863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同时,其子间接持有公司 186,338,678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岱美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姜银台先生、姜明先生父子。岱美投资、姜银台先生、姜明先生、叶春雷先生、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富善投资安享尊享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鞠文静女士、子女互为一致行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