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通过深交所审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 1-6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39,717.65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0.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981.16 万元、3,657.12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 14.12%、27.28%。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下滑主要系传统安全隔离网闸产品受下游市场相关因素影响收入有所下滑,且公司聚焦软件主业,系统集成收入同比下降。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会后事项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其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按要求签署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发行人不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承诺将在批文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本次发行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