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声明: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李春第,本次权益变动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属的直接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中曼控股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82,142,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7%。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