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数文化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4-042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 0.09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A股|2024/9/9|-|2024/9/10|2024/9/10|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年 8月 26日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65,730,52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3,915,747.07元。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A股|2024/9/9|-|2024/9/10|2024/9/1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 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发展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执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 定: ①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 0.072元; ②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 后每股 0.081元; ③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为每股 0.09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 家税务总局于 2009年 1月 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 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 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81元。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 A股股票(沪股通), 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 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 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81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0.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