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300996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252.5749万股)的1.93%。其中首次授予3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7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31%;预留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69%。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00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予以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6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失效作废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