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北京交控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697684368N。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年 7月 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219号文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万股并于 2019年 7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Traffic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 3号院交控大厦 1号楼 1层 101 室。 邮政编码:10007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8,680,742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