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青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等属于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40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2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公司遴选分配及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 111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13,800 万股的 0.80%,其中首次授予 89 万股,预留 22 万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购买价格为 8.00 元/股。购买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7.42 元;(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8.00 元。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预留部分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预留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