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前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等发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方案》的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人尚需将本次发行有关的认购协议、发行情况报告书、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本法律意见书和验资报告等文件一并通过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还需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手续、新增股份上市手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