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神农集团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须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包括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3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0,54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900股,合计204,440股。回购价格为13.72元/股,所涉金额合计约为280.4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