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74,42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87,212,435.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