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投行关于海晨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海晨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33,333,334 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 30.72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024,000,020.4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53,054.12 元,其中超募资金 271,889,954.12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 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期 (月) | 项目备案情况 | | --- | --- | --- | --- | --- | --- | | 1 | 新建自动化仓库项目 | 13,800.00 | 12,900.00 | 24 | 吴发改行外备发 [2019]16号 | | 2 | 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25,857.08 | 25,857.08 | 24 | 合经区经项 (2019)68号 | | 3 | 深圳研发中心项目 | 14,829.23 | 14,829.23 | 24 | 深南山发改备案 [2019]0138号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 - | - | | 合计 | 合计 | 66,486.31 | 65,586.31 | |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5.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27,189.00 万元。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合理性 1、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拟使用不超过 18,6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
五、承诺事项 1、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归还;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5、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6、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6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晨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